参与数
地域
1
南海仲裁庭作出非法无效裁决 中方:不接受不承认
网易/新华网
1364727
国际
2
浙江一乡长征地中遭泼汽油烧伤 政府:立案侦查
网易/京华时报
133572
浙江
3
长沙通报村民拆迁废墟内死亡:27人被追责或立案
新浪/法制晚报
116247
湖南
4
揭阳十几岁姐弟被亲爹继母虐打7年 体无完肤
新浪/金羊网
13041
广东
5
联合国:南海仲裁庭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凤凰/新浪微博
8227
国际
□国内首个网约车司机标准发布 网民:值得一试
(图片来源:新华社)
日前,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出行”,对外发布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人员资格审查的“负面清单”,即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交通安全违法等三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精神病的人员,都将被一票否决、禁止进入移动出行平台。
张效羽(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网约车作为公共交通服务的一部分,必须将公共安全放到首位,其次再谈体验感与便捷性。
网民“赵志疆”:相比起限制“前科司机”进入网约车行业,“负面清单”只是罗列了与行业相关的若干条款,如此一来,既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也不至于扩大打击面。
网民“魏英杰”:目前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滴滴出行发布的相关准入标准,应是为了把“负面清单”提升为行业标准。但应该说,这么做于法无据,也不够审慎。
网民“高亚洲”:从小范围的“自我约束”到行规,再到立法设定,负面清单还要走多远?我们不得而知,从网约车的发展,到公共安全的保障,它必须建立在自我约束与外在约束双重完善的基础之上。换言之,当负面清单成为行规与法律的共识时,网约车才能开入春天的快车道。
@新民晚报:鼓励网约车创新和发展,不仅需要为其提供一定的生存空间,更需要以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其运行,设立从业人员准入机制,无疑是行业规范不可或缺的内容。
新华网正式推出信息超市平台——新华“云智”
更多精彩舆情研判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