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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9-27

今日热点舆情(07月13日)“负面清单”应是行规与法律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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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点舆情(07月13日)“负面清单”应是行规与法律的共识

 

    □国内首个网约车司机标准发布  网民:值得一试

今日热点舆情(07月13日)“负面清单”应是行规与法律的共识

 

(图片来源:新华社)

日前,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出行”,对外发布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人员资格审查的“负面清单”,即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交通安全违法等三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精神病的人员,都将被一票否决、禁止进入移动出行平台。

 

张效羽(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网约车作为公共交通服务的一部分,必须将公共安全放到首位,其次再谈体验感与便捷性。

网民“赵志疆”:相比起限制“前科司机”进入网约车行业,“负面清单”只是罗列了与行业相关的若干条款,如此一来,既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也不至于扩大打击面。

网民“魏英杰”:目前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滴滴出行发布的相关准入标准,应是为了把“负面清单”提升为行业标准。但应该说,这么做于法无据,也不够审慎。

网民“高亚洲”:从小范围的“自我约束”到行规,再到立法设定,负面清单还要走多远?我们不得而知,从网约车的发展,到公共安全的保障,它必须建立在自我约束与外在约束双重完善的基础之上。换言之,当负面清单成为行规与法律的共识时,网约车才能开入春天的快车道。

@新民晚报:鼓励网约车创新和发展,不仅需要为其提供一定的生存空间,更需要以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其运行,设立从业人员准入机制,无疑是行业规范不可或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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