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惊蛰未闻雷出地,丰收有望看春耕。”踏着新春的脚步,伴着和煦的春风,市委、市政府为民营企业送来了新年“大礼包”——《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34条”新政,是济南首个专门针对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的综合性文件,政策支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证明,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突击队,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潜力所在、希望所在。
毋庸讳言,民营企业不强,是济南经济发展的短板之一。2016年全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是65%,山东省是51.1%,济南市是37.2%;2017年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公布,东营市入围企业23家,济南市只有3家。可见,济南民营经济落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也与省会的地位很不相称。
济南民营经济不强,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最根本的是两条:首先,是商业精神培育不足。一个充满商业精神的社会是一个鼓励创造价值、以创造价值为荣的社会。现代商业精神的核心是创业、创新、开放、诚信、公平、竞争、互利。比如,浙江是一个商业精神比较发达的省份,浙商闻名国内外,仅杭州就孕育了阿里巴巴、万向、娃哈哈、海康威视等世界知名企业,走出了马云、鲁冠球、宗庆后等一大批杰出“杭商”,2017年杭州44家民企上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连续15年蝉联全国和浙江省第一。在商业精神上,北方省市表现相形见绌,“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其次,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民营企业犹如田间的禾苗,如果缺少农夫的呵护、阳光的照射、雨露的滋润,必然成长慢、变强难。
实干兴邦,奋进强市。令人欣喜的是,济南正以实实在在、含金量“杠杠的”“34条”新政,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大力培育商业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着力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自主创新难、公平待遇难的“三难”问题,消除众多民营企业成长壮大的“烦恼”,全面实施“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跑我来跑”,为其创造最优营商环境。
“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在济南,民营企业大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临,民营企业家们,您准备好了吗?
原标题:我负责阳光雨露 你负责茁壮成长——济南支持非公经济发展“34条”系列评论之四
值班主任:曹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