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北京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指标、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规定。(12月5日《北京青年报》)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分别从微观和宏观两个维度对公务员进行审核评价,二者缺一不可。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前提和基础,对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掌握不全面,就难以对当事人年度表现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也不利于及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因此,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有益之举。
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对过往考核机制执行情况的科学纠偏,有利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八项规定、“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及解决“庸懒散拖”等问题,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然而,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还需保证平时考核的客观性、真实性。
人都是有感情和立场的,考核人也不例外。如果单纯由考核人说了算,难免存在“人情分”,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务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公正是平时考核的生命。考核部门要对平时考核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进行科学把关,提高考核客观化程度,谨防“老好人思想”,莫让平时考核流于形式。
一方面,可以引入多元主体考评机制,来构建科学的顶层设计。突出个人记实与领导评鉴相结合,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做到指标量化、考核细化,提升内部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突出工作成效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引入外部评价机制,将群众的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变“领导说了算”为“群众说了算”,解决平时考核关起门来操作的问题,切实增强考核的实效性。
另一方面,强化结果运用,保证平时考核的生命力。一旦平时考核结果与其他考评的脱钩,会导致平时考核成为“棉花棍棒”。所以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职务升降、学习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依据,避免年终考核出现“吃大锅饭”、“搞平衡”等现象,从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政治生态。
总之,考核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所以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得益彰,缺一不可,既要看公务员的日常表现,也要看重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合理考核、客观考核、科学考核。
(责任编辑:李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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