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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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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舆情迷雾所迷惑  

李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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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主持:李鸿文

前天,一篇《舆情不是敌情》的文章走红微博,引来众多网友转发、评论和点赞。其实,这是人民日报2011年10月刊发的一篇评论,谈的是舆情的预警功能,其中也批评了一些地方政府漠视舆情的现象。这篇评论在5年后的今天仍然受到网友热捧,只能说明上述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所幸,深圳政府部门大多重视舆情,并以积极态度回应了舆情诉求。但回应舆情也有方式方法与策略考量,对深圳的基层政府部门而言,如何走出舆情迷雾,则是新挑战。

冲浪舆情刮起风暴

刚过中秋,大鹏新区南澳街道西涌社区就迎来一轮舆情冲击。

9月16日,网上就流传了多段西涌社区工作人员锯掉冲浪者冲浪板的视频。根据视频显示,多名工作人员将冲浪板收走,一名工作人员拿着手锯当场锯了起来。发帖者声称,这是“暴政管理”。紧接着,又有网友在微博中发帖,说是“惊现暴力执法”,并对执法权提出质疑。

也许觉得在微博中没有得到公共舆论的呼应,舆情很快就“转战”到了门户网站。当天,一篇《深圳西涌村民与冲浪者冲突,地头蛇肆意妄为》的帖子出现在奥一网,该帖释放两个信息:一是将事件定性为“地头蛇肆意妄为”,二是说报警了警察不管。与此同时,专业性网站的论坛上又有帖子对事件作出补充,一是指西涌方面先动手,二是指事件已在“国外传开”。

舆情很快得到冲浪圈的呼应。“@中国第一支冲浪队”发帖称:“这就是中国冲浪运动的现状,太多的限制和委屈,记得刚宣布进奥运的时候,多少人盼着能被接受,少一些限制!每年游泳死那么多人,冲浪的人救那么多生命,深圳冲浪协会还经常组织救生培训,为什么这些就没人看见呢?”这个帖子占据道义高地,并没有纠缠冲突事件的细枝末节。

9月17日,舆情继续发酵,先是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大鹏新区与西涌社区对冲浪态度不一致。后是媒体开始介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称,“9月16日中午11时左右,西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接到两名西涌居民电话投诉,指西涌沙兰仔海域发生冲浪板撞伤游客头部事故,要求尽快予以处置。西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即组织人员前往处置,但大多数的冲浪者均无视劝告,于是该公司采取了紧急避险措施,将拒不服从管理、听从劝告的4位冲浪者的冲浪板当场处置。”为做到客观平衡,报道援引律师观点,认为西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具备执法权,强制锯断游客冲浪板行为已涉嫌侵犯私人财产。

切身利益与公共利益

在“第一现场”的报道给了西涌社区一定的话语空间之前,舆情基本上都由冲浪者一方在主导,自说自话,相互声援,且援引外媒报道“挟洋”加持,造成很大声势。据深圳舆情工作室由舆情监测系统实时动态监测到的数据,截至9月18日17时,相关舆情在微博有253条帖子,新闻有250条,网站转载172条,微信有58条,论坛有55条,博客有13篇,报刊有8条,外媒有2条,政务有2条,视频有1个,全部传播范围达到814个。

“舆情的世界已狂风暴雨”。可当舆情从上一层水潭冲到下一层水潭时,冲浪者制造的舆情却并没有得到众多普通网友的热情呼应。同样据深圳舆情工作室提供的数据,在新闻跟帖、本地论坛、微信等网民表达意见的平台,有9%的网民认为此事暴露海滩管理短板,应提升管理水平。有28%的国内网友及国外网友认为此事破坏他人财物,是野蛮不讲理。两部分相加,支持冲浪者的网友占37%。取中间立场,认为西涌社区所为是出于安全管理情有可原但不应破坏他人财物的,占13%。而认为冲浪违法,明确支持西涌社区做法的,却占到了43%。

这么大比例的网友和冲浪者唱对台戏,反映了切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冲浪者又是奥运项目,又是救人,尽管占据道义高地,但这种道义并没有“说服”公众,它与公共利益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

正如腾讯网友“强”在跟帖时所说,“海滩是公众的,总不是让全部泳客迁就你们玩冲浪吧?既然管理方明文规定不玩冲浪,你们偏要玩,那就说明你们是不文明和自私。如果真的撞伤了人,那么伤者是否要告管理方失职呢?是否向双方索赔呢?所以,在公众场合要多想想其他人的感受,文明出游!”

另有新浪网友“不吃鱼的猫1121”跟帖称,“人家并非一开始就动用暴力的,而是进行了劝解,在冲浪者不听的情况下才采用的暴力办法。就算罪无可恕,也是情有可原的!相反的,冲浪者为了自己的喜好,却不关心是否会对其他游客造成伤害,这样难道就是对的?冲浪一向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运动项目,在一个其他游泳人员占95%的地方进行这样的活动,你没想过不恰当啊!”

甄别舆情 保持定力

舆情的这种两极反应,人为地制造出舆情迷雾,无形之中增添了心理层面和技术层面的难度。这就要求基层政府中回应舆情的部门保持定力,别被舆情迷雾所迷惑。

9月17日,大鹏新区微信公众号“爱大鹏”发文《关于西涌沙滩整治冲浪专项行动情况说明》,对舆情作出回应。这篇点击率在10万+的帖文,还原了双方冲突的原因、经过,介绍了南澳办事处在冲突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对事件进行处置,并交待了相关背景和处置结果:一是在专业意见形成之前,停止该区域的冲浪行为;二是对西涌社区的行为予以批评警告,并要求西涌社区对毁坏的冲浪板进行赔偿并道歉;三是与深圳市冲浪协会进行沟通交流,将广泛听取专家、新闻媒体、群众意见。

南澳街道及时介入、处置得当,并提出了制度层面的建设性的反思和改进,展现出了“责任承担者”的形象。而这一处置,就建立在对舆情的仔细甄别上。首先,西涌社区的做法确有粗暴执法之嫌,责令其对冲浪者赔偿、道歉,表明不护短的公正立场。其次,没有迷失在冲浪者制造的舆情迷雾中。深圳的冲浪者是一个思想开放、生活方式新潮并且有一定话语权的群体,他们知道如何制造并且放大舆情,如何动员和引导媒体加入他们设置的议程。但声势浩大的舆情并非天然就代表正义,要处置舆情,更要倾听沉默的另一方的声音,更要倾听“下层水潭”即普通网友的心声。

在舆情的迷雾中保持定力已然不易,更难的是使事件回归到制度建设层面。南澳街道提到将“广泛听取专家、新闻媒体、群众意见”,这是准备引入公共讨论,既照顾到公众的公共利益,又要照顾到冲浪爱好者的切身利益,在公共政策的取向上平衡双方利益诉求。

就在南澳街道公众号回应舆情的第二天,晶报就在报道中介绍了冲浪爱好者提出的分区域管理的建议,此外,也有政协委员提到海岸安全管理体系,呼吁尽早出台沙滩浴场管理条例。这些建议与呼吁,都很有建设性。

舆情不是敌情,舆情也不天然就是麻烦。此次冲浪舆情,南澳街道能将舆情风暴、舆情迷雾引向公共讨论和制度改进,其舆情回应策略值得肯定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