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头条> 2017年湖南将评147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2017
06-24

2017年湖南将评147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

根据公布的“2017年度各省(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湖南今年正高级教师指标为147,这意味着今年将有147名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级职称。

通知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评价标准,并提出了评定的六个要点。

一是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三是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更加符合一线教师工作实际,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

四是推动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入轨。

五是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

六是严厉查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公平、更加均衡,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根据通知,今年的评价机制会进一步创新,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参考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评价形式;坚持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倡导“推门听课”、“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增加基本能力素质的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