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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3-05

类案评议助法院攻克执行难

(原标题:类案评议助法院攻克执行难)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滁州法院进行执行类案评议时投票为满意。 ”近日,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严法汇报滁州法院执行工作时,颇为自信:“原本选择执行案件是因为民众反映的问题较多,没想到评议结果反而‘满意’,这也是对法院执行工作最大的肯定吧。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这一创新的类案评议司法监督形式,既让法院感受到人大监督的力度,又能有效地推动法院攻克执行难。

执行类案“上”了评议桌

2016年初,滁州中院收到滁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类案评议通知,征求年度类案评议方向。最终,在法院报送的10个方面案件类型中,人大常委会选中了有点“烫手”的执行案件。

按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范围,评议对象由滁州中院向全市法院拓展、评议内容从案件评议向执行工作拓展,共梳理滁州中院和南谯、全椒两家法院2014年至2015年间执行案件4890件,并根据评议要求,按照涉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金融债权、建筑施工、执行监督等五种类型,以及自动履行、强制执行、终结、和解等四种结案方式予以细化分类,由人大常委会从中随机抽选20件卷宗材料进行评查,其中抽取中院案件12件,南谯、全椒两院分别抽取4件。

由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人大代表组成6人类案评议工作调研组和5人卷宗评查组。调研组通过召集公安、房产、银行、民政等近20个相关部门参加的执行工作座谈会,听取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类案卷宗评查意见书与调研组的报告、法院办理类案情况的报告等一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向来精益求精,对很多评议报告的满意度投票都很低。对于法院执行案件随机抽取,再进行专业分析评价,法院是捏着一把汗的,毕竟执行难确实是客观存在的问题。 ”陈严法院长告诉记者。

人大司法监督动真格

记者了解到,为创新对法检“两院”有效监督手段,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探索出类案评议的监督方式,针对已经审结的案件,通过对随机抽取卷宗的评查和走访调研,实实在在找出问题、认认真真开展测评,讲问题、动真格。

2014年4月,《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类案评议办法》出台,2015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要求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对法检“两院”已办结的、性质相近的某类案件,随机抽取,通过卷宗评查与调研走访、评议等阶段,再进行满意度测评。最终,形成审议意见书后转给被评议单位和相关部门,并跟踪整改工作落实。

类案评议由谁来评,毕竟不是每一位人大常委会委员都是“法律通”。为此,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研究通过了《关于聘任司法监督咨询员的规定》,从该市法院、检察院、法制办、律师事务所、党校等单位和部门,选聘10位经验丰富、精通法律业务的同志担任司法监督咨询员,其中法院和检察院的受聘人员为已退休法官和检察官,负责类案卷宗评查工作,为常委会开展类案评议提供参考意见。

评议问题推动法院工作

在滁州法院执行类案的调研报告中,总体评价是“本次类案卷宗评查随机抽取的20件执行类案件,没有发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执行案件总体质量较好。 ”在评查意见中,总体评价是“本次评查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执行程序合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基本穷尽,没有发现违法执行的情况……”

这些评价确实让滁州法院不再捏一把汗。因为类案评议的议题根据要求,都是选择社会各方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类案,“评议就是来挑刺的”。评议结果反而对法院执行工作评价很高。

恰恰是报告中提出的“执行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让陈严法院长“拍手称好”,“就因为调研组深入到多家相关联的单位去调研、开座谈会,反而引起房产、土地、治安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视。其中法院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互通平台就是在评议期间最终建成,不得不说评议调研是很大的推动力。”

虽然在满意度测评中,滁州法院收获了“满意”的肯定,针对评议报告中提出的强化执行举措、提高执行质效、优化执行环境、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强化执行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的意见,法院仍然不敢马虎,及时作出整改报告。 ·本报记者唐欢·

(原标题:类案评议助法院攻克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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